“冲突矿产”的采购政策
温州市永利电子有限公司
关于涉及“冲突矿产”的采购政策
一:目的:
明确有色贵金属供应商提供合规冶炼厂的材料,规范我司合规经营,不使用涉及“冲突矿产”
二:“冲突矿产”具体解释定义和要求
1:“冲突矿产”的定义
2012年,美国证监会根据《多德-法兰克法案》颁布了冲突矿产的披露和报告规则, 该法例认定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相邻国家包括安哥拉,布隆迪,中非洲共和国,卢旺达,南苏丹,坦桑尼亚,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家采矿所产出的矿产(锡、钽、钨、金,统称“冲突矿产”) 涉及武装冲突资金来源和滥用人权,故对其实施制裁。当前该法例已正式生效,并要求所有美国制造行业相关公司执行,受影响行业包括汽车类产品,特别是发动机相关产品、部件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“SEC”)规定受影响行业和公司需要查明其产品是否含有上述冲突矿产?是否来自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?如有,提倡停止使用。同理,玉柴属于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,也受上述法例规管。
2:我司的要求
为满足法例要求,我司的客户将定期提交报告给美国证监会,披露对上述冲突矿用情况。为此要求我司的供应商签订《不使用冲突矿产承诺书》
三:附件内容《不使用冲突矿产承诺书》
作为温州市永利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YLDZ”)的供应商,了解商业活动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可能对社会、环境及YLDZ造成影响。为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,本公司特此承诺:
1、本公司承诺所有交货给YLDZ的产品及其包装所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之“冲突矿产”。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包括:(a)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刚果共和国、苏丹共和国、南苏丹共和国、乌干达共和国、卢旺达共和国、布隆迪共和国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尚比亚共和国、安哥拉共和国、中非共和国;和(b)未来包含前述国家部分或全部领域的新国家(地区)及现有国家(地区)。 “冲突矿产”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、黑钨、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,特别是金(Au)、钽(Ta)、锡(Su)和钨(W)金属原料。 “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啊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”包括金属的采挖、冶炼、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。
2、本公司将加强供应链管理,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有效甄别和追溯原料来源,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,杜绝冲突矿产投入使用。本公司并同意接受YLDZ对我公司原料金属来源的稽核。
3、本公司将应YLDZ的要求,如实填写并回复有关“冲突矿产”的调查及提供其他资料,并承诺所回复内容及所提供资料之真实性、正确性和完整性。本公司并同意YLDZ可将调查表或相关资料提供予YLDZ的客户或其他机构。
4、本公司应采取积极行动避免因违背此承诺而给YLDZ带来的经济、声誉等方面的损失。如违反本承诺书,则YLDZ有权(a)以本公司费用退还本公司已交付的含有“冲突矿产”的产品及这些产品的配套产品,及/或(b)要求本公司按已交付的含有“冲突矿产”产品及这些产品配套产品的售价(售予YLDZ的含税价格)承担违约金,及/或(c)随时解除双方已订立的相关合同、生效订单等,及/或(d)要求本公司赔偿YLDZ损失(包括损害赔偿、成本、费用、律师费、诉讼费及所失利益)。
注意:本政策的解释权归温州市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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